机构设置

学生事务部(团委)部门职责

为全面规范校区学生管理工作,明确核心岗位职责,保障校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落地落实,结合校区实际管理需求,梳理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辅导员队伍建设

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校区党委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校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校区本科生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及相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校区专职辅导员队伍的整体规划与建设,拟订相关制度方案,统筹管理、考核、培训及评优表彰工作,组织辅导员参加各类素质能力大赛、年度人物评选等提升与展示活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组织课题与项目研究;统筹协调部门综合性行政事务、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配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部门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

二、青年价值引领与组织建设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负责开展“青马工程”培训、骨干培训、专题学习等学习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负责校区团组织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管理,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通过主题团日、团课培训、评优表彰等活动激发团支部活力;加强对学生组织的全面指导与管理,负责学生组织的换届选举、骨干培养、活动审批、述职评议及考核评优工作,切实发挥学生组织作为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负责制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完善组织体系,推进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考核及志愿服务大赛孵化,组织开展“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西部计划等活动以及大型赛会志愿服务。

四、社团管理与体美劳融合育人

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做好社团注册登记(成立、年审、注销等)及活动指导,统筹开展社团文化节;体育方面,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文化节、趣味运动会及运动队选拔等工作。美育方面,负责文化艺术活动设计与组织实施,引进高雅艺术进校区,打造文化艺术品牌。劳动教育方面,完善劳动实践育人机制,开展劳动教育系列活动。

五、学生日常管理与资助育人

负责校区本科生日常管理,负责校区学风建设,指导学生学业发展与学情分析;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协调校区内各部门,推进学生社区建设及运行;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强化纪律教育,负责统筹下发处分及解除处分工作;牵头负责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组织综测评定、先进评选以及奖学金发放;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各项资助政策,统筹校区资助工作,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负责各类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统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项目实施,策划开展资助相关主题活动;负责优秀学生榜样宣传及典型培育。

六、心理健康教育

统筹校区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整体规划与实施工作,健全心理育人体系。负责开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与教学管理,组织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及素质拓展项目;规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排查、回访与重点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预警与干预工作机制;统筹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与校园心理文化建设;负责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等队伍的心理业务培训与能力建设,指导大学生心理发展协会工作。

七、招生宣传与就业指导服务

负责校区招生宣传与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牵头衔接各专业学院及校区各部门,高效落实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部署与决策安排;负责制定并实施校区年度招生宣传方案,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生咨询、校园开放日等活动,精准解读招生政策,持续提升生源质量;全面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展校园招聘会及企业宣讲会,举办简历、面试与求职等就业指导培训,积极开展访企拓岗工作,拓展就业市场,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等,确保招生宣传有力有效、就业服务精准落地。

八、其他工作

高效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党委行政及校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专项性工作任务,主动配合做好校区各项应急处置与协同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831-616621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