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门职责

为全面规范校区人事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明确人事工作核心职责,保障校区人事管理高效合规运行,结合校区人事管理的实际需求,现梳理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一、政策落实与决策执行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在人事工作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校区党委和管委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人事工作合规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人力规划与配置优化

牵头校区教职工队伍人力资源的整体规划编制,制定并推动人员预算配置方案落实,全面统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精确满足校区各项事业发展需求。

三、制度建设与流程规范

统筹规划校区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调研、制定、修订与完善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全面规范人事工作全流程。

四、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

扎实推进校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价值观,切实筑牢师德底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育人氛围。

五、职业发展与能力提升

推动校区教职工队伍职业发展规划制定、培训体系构建与落地实施,统筹开展教职工培训、职称评审、职级确定(认定)及职级晋升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教职工专业能力提升与职业长远发展。

六、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

全面负责校区教职工日常人事管理的全流程工作,规范办理教职工入职、转岗、调动、离职、返聘等各类手续,组织实施教职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各类专项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人事管理的完整闭环。

七、薪酬福利与职工保障

常态落实校区教职工薪酬、绩效、福利及各类人才相关待遇的核算、核发与日常管理工作;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办理教职工社保、公积金的申报、缴纳、转移接续等各项事宜,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人才项目与资助管理

规范化开展校区各类专家称号、荣誉称号及人才奖项的申报、推荐与规范管理工作,统筹各类人才资助计划的遴选、过程管理及考核评估工作,系统推进校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九、其他工作

高效落实校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专项性工作任务,主动配合开展人事相关的应急处置与协同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831-616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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