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部部门职责
为全面规范校区产教融合工作,明确核心岗位职责,保障校地对接、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社会服务、科研支撑等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落地落实,结合校区实际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梳理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一、制度建设与发展规划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学校关于产教融合各项政策要求,统筹推进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建设与实施;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制度,制定配套政策及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编制产教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展方向与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规划落地、监督计划执行成效,确保各项发展目标规范有序、落地见效。
二、校地企合作与协同育人
负责服务区域经济与地方产业发展,对接各专业学院,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联络沟通;精准对接地方和产业需求,拓宽合作渠道,整合优质资源,组织专题交流活动,搭建校地校企协同育人合作平台,深化协同育人机制。
三、科研团队与研究生服务
负责来宜科研团队全流程服务保障,对接学校各职能部门,做好团队入驻对接、动态评价管理及在宜项目推广服务;全面做好来宜研究生培养、科研、学习、生活等全方位服务保障工作,助力科研创新与研究生成长成才。
四、非学历教育体系建设
负责校区非学历培训体系建设、市场培育与运营拓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培训管理机制;搭建并运维各级各类培训平台,推进线上远程培训实施、课件资源建设与数据管理;参与非学历教育及培训体系理论研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与培训品牌影响力。
五、其他工作
高效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校区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专项性工作任务,主动配合做好校区跨部门协同与重点工作保障。
联系电话:0831-6166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