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理工大学拟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报价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费标准,进行优惠下浮报价,计算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具体项目的中标人支付。
(四)代理服务内容:
1.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校方委托的项目进行需求论证(如需要)。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为校方委托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招标。
(1)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并对代理项目采购各环节做好风险提示及风险把控;
(2)依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
(3)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4)根据项目需要组织专业人员或专家审核采购文件;
(5)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采用邀请招标时);
(6)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
(7)依法组织报名和发售采购文件;
(8)根据项目需要组织采购答疑、踏勘现场等;
(9)依法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10)依法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关联性审查,并组织采购活动(评审活动),形成评审报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
(12)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13)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4)依法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6)依照法规对甲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公告和备案;
(17)依法协助处理开标、评审现场的突发事件,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评分办法以外的询问和质疑答复,并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等负责;
(18)整理、归档采购项目资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合法企业(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
(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潜在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8日(9:00-18:00)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校区通知栏”下载。
(二)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潜在供应商须在2023年11月8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1121254505@qq.com。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格式一)。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前(北京时间)。
(二)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大学城路三段218 号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205。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完整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开启:
(一)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二)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大学城路三段218 号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2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1-8769821
成都理工大学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