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能安检门应符合《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GB15210-2018)。 2.结构布局:1)设有总电源开关;2)设有操作面板;3)在人走进通道的一面设有是否允许通行的显示装置;4)设有报警信息指示装置;5)提供安全的连接,电源插头不应暴露,避免无意的断开电源线。 3.电源适应性:(1)使用交流供电的安检门,至少应能在187V-242V,47.5Hz-52.5Hz的供电范围内无需调整而正常工作;(2)使用直流供电的安检门,至少应能在额定电压土10%的供电范围内无需调整而正常工作;(3)具有备用电源的安检门应能自动切换主备电,切换时不应影响正常工作;(4)具有备用电池的安检门,备用电池应能保证安检门正常工作至少4h。 4.智能安检门核心模块应包含:相位特征获取模块、报警数据库、基准计算模块等。 5.智能安检门应具有手机等通过物品的相位特征值数据,该相位特征值数据是多次测量取平均值得到的,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及防止误报功能。 6.智能安检门的判断模块应具有查询报警数据库中的相位特征数据,并判断相位特征表中的数据是否符合报警条件,能够区分日常金属物品与手机等违禁金属物品,具有日常金属物品不报警,一旦探测到手机等数据时,将实时报警。 7.智能安检门应能够根据通过报警物品的相位特征值显示对应报警金属的分类图像,并具有根据预先设定的优先级,显示较高优先级的金属物的分类图像。 8.智能安检门应至少具有电子产品探测模式与电子产品加违禁品探测模式。在电子产品探测模式下,智能安检门应能对皮带扣、钥匙等此类日常金属物品不报警,但当探测到手机、移动硬盘、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电子产品时,应实时报警。 9.智能安检门在电子产品探测模式下进行如下功能性能测试时,探测灵敏度应保持不变:正常着装小金属误报率性能测试、电子产品探测功能性能测试。正常着装小金属误报率性能测试与电子产品探测功能性能测试:人员以标准姿势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正常着装上的金属纽扣、项链、打火机、钥匙、硬币、皮带扣等小金属通过时系统应不报警,误报率应小于等于5%;与此同时,对智能手机的检测率应≥98%。智能安检门能够图文显示手机藏匿于身体的前面或后面、以及藏匿时的姿态:横向、竖向、纵向等。与此同时,当手机紧贴着门板底部通过、紧贴地面通过时,智能安检门都能探测到,并声光报警(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 10.智能安检门支持冬、夏季各类衣服场景,实现头颈及头顶、两侧腋下及上躯干,腰部及臀部,大腿内外侧,小腿内外侧,双脚及脚踝内外侧等均可准确探测。 11.设备具备自检功能,可在开机时对主控系统、左右探测门板、红外装置等主要部件进行自检并显示检测结果。 12.如果智能安检门配有工控机或边缘计算机,当工控机或边缘计算机崩溃或关机时,智能安检门的手机与违禁品探测功能应能正常工作;设备断电重启时,智能安检门的手机与违禁品探测功能恢复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时间不得超过15秒。(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 13.在电子产品加违禁品探测模式下,智能安检门也可以探测到刀枪、马口铁罐等其他违禁金属,使用单位可选择这些物品报警/不报警。若不需要对此类物品进行报警,则会以黄灯的方式做出提醒,并将探测物品的材质、形状显示在液晶显示屏上。(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4.智能安检门的探测报警时间约1秒,通过效率每分钟三十人及以上。 15.对测试人以极慢的速度(时间可根据用户要求设定,例如 6 秒),通过时智能安检门依然报警。 16.智能安检门配置≥7英寸液晶触摸功能屏,能够显示通过人数、报警人数、报警物品类别、报警物品所在人体虚拟区位、通过的金属物品在交变电磁场中的相位信息等。在每次考试前安装时,无需连接电脑进行远程调试。 17.智能安检门应能实现现场维护与设置,现场使用人员可自行通过液晶触摸功能屏对智能安检门进行参数的设置和调试,智能安检门同时具有通过网络实现远程电脑连接的功能,实现门体与远程值班电脑双屏报警监控。 18.智能安检门能进行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标定。标定完成后,在各区位进行数据采集,显示的数值偏差应小于±5度。(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 19.报警声音:a)应与非报警声有区别。b)应能调节音调,以便能明确区分两台相邻探测门的报警,支持20级音调可调,同时支持自定义报警音频,可设置任意种类音频文件。 20.报警显示:a)应与非报警显示有区别,且颜色宜用红色。b)如有分区探测功能,分区定位应能一目了然,位置准确。c)在6000lx的明亮环境和25lx的昏暗环境下,距离报警显示器3m时,应能清晰地观看到。 21.在探测区左右边界各向内150mm的区域中,任意一点的辐射磁感应强度均应小于等于10uT。 22.抗干扰能力:设备并排且外沿间距为10cm时,设备均能正常独立工作,互不干扰;智能安检门探测性能不受地面0.1m以下的金属结构影响。 23.智能安检门门体前后左右共4条LED灯带,智能安检门报警时采用局部或全域红色高亮显示,报警复位后灯带关闭。 24.状态指示:智能安检门应具有系统未就绪状态、系统工作状态、系统故障状态指示。 25.报警响应时间:应报警测试物进入探测区1s内,智能安检门应发出报警指示,此测试物离开探测区后报警指示延续应小于等于1s。 26.计数功能:智能安检门应能记录有效受检人数和发生过报警的人次,并能复位清零。 27.智能安检门控制模块应预留外设接口,实现与其他设备的联动。能够实现与闸机联动,一旦发现人员携带手机闸机会处于关闭状态,被检测人员无法通过;反之没有携带手机,被检测人员可通过。 28.智能手机探测门应具有不少于25个探测区位。(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29.投标产品确保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 |